施工升降機標準化內容包括:
安全裝置、限位裝置、防護設施、附墻架、鋼絲繩、滑輪與對重、安裝、拆卸與驗收、導軌架、基礎、電氣安全、通信裝置。
施工升降機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升降機安全規程》GB 10055和《建筑施工升降機安裝、 使用、 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等規定。
施工升降機標準化要求
一、地基基礎
1.施工升降機地基、基礎應滿足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2.對施工升降機基礎設置在地下室頂板、樓面或其他下部懸空結構上時,應對基礎支撐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
3.施工升降機基礎周圍應設有排水設施。
4.在施工升降機基礎周邊水平距離 5m 以內,不得開挖井溝,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
5.施工升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后方能安裝。
二、安全裝置
1.施工升降機應配備超載檢測裝置。在吊籠內載荷超過額定載重量的 10%以上時,超載檢測檢測裝置在吊籠內給出警告信號,并阻止其正常啟動。不應設有使用者可取消警告信號的裝置。
2.施工升降機應設有防止吊籠墜落的安全裝置。防墜安全裝置在任何時候都應起作用,包括安裝、拆卸和動作后重新設置之前。防墜安全裝置應在有效的標定期內使用,并動作有效、可靠。防墜安全裝置應有檢測合格證(或檢測報告)有效標定期不得超過1 年。防墜安全器出廠五年后應強制報廢。
3.鋼絲繩式施工升降機和對重用的鋼絲繩應設有防松繩裝置,該裝置應有符合要求
的松繩開關,并應能中斷吊籠的任何運動,直到經專業人員操作后才能恢復吊籠運動。
4.施工升降機應設有行程限位開關,規定如下:
(1)應在施工升降機應設置自動復位型上、下限位開關,但不應以觸發上行程開
關作為最高層站??康耐ǔ2僮?。上限位開關的安裝位置應符合:
①當提升速度小于 0.8m/s 時,吊籠觸發上限位開關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離 L不得小于1.8m;
②當提升速度大于 0.8m/s 時,吊籠觸發上限位開關后,上部最小安全距離 L 應滿足:
L=1.8+0.1V2
式中:L:上部安全距離;
V:提升速度,m/s。
③下限位開關的安裝位置。下限位開關的安裝位置應保證吊籠額定載荷下降時觸板觸發該開關,使吊籠制停,此時觸板離觸發下限開關還應有一定行程。
(2)在行程最上和最下端均應設置非自動復位型上、下極限開關,其應能在吊籠與其他機械式停止裝置(如緩沖器)接觸前切斷動力供應,使吊籠停止。
①上極限開關的安裝位置: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上極限開關與上限位開關之間的越程距離,SC型施工升降機為 0.15m,SS 型施工升降機(人貨)為 0.5m。
②下極限開關: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吊籠碰到緩沖器之前,下極限開關首先動作。
(3) 極限開關動作后,只有專業人員才能使吊籠恢復運動;
(4) 極限開關與行程開關不應共用一個觸發元件;
(5) 極限開關均應由吊籠或其相關部件的運動直接觸發。
(6) 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5.每班作業前要對施工升降機的安全裝置進行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 對重鋼絲繩應安裝防松繩裝置,且靈敏可靠。
設置要求:
1、鋼絲繩式升降機和對重用的鋼絲繩應設有防松繩裝置,該裝置應有符合要求的松繩開關,并應能中斷吊籠的任何運動,直到經專業人員操作后才能恢復吊籠運動。
2、當單根鋼絲繩過分拉長或破壞時,電氣安全裝置應停止升降機的運行。
★ 施工升降機應安裝急停開關,且符合規范要求。
施工開降機操作平臺、制動復位型急停開
設置要求:
1、停機裝置(急停開關)應能使升降機(包括動力驅動的門)停機或保持在非工作狀態。停機裝置(急停開關)應設置在:
a)地面防護圍欄外;
b)滑輪間(如果有?;嗛g指僅裝設滑輪或限速器和電氣設備的房間;
c)吊籠頂,如果吊籠頂可接近;
d)安裝/拆卸/維護/檢查控制裝置中;
e)吊籠內。
2、停機裝置(急停開關)應是非自動復位型的。
★ 施工升降機必須安裝吊籠和對重用的緩沖器,且符合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
1、應在吊籠和對重運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裝緩沖器。
2、裝有額定載重量的吊籠以大于額定速度0.2m/s的速度作用在緩沖器上時,吊籠的平均減速度應不大于1g,減速度峰值大于2.5g的時間應不大于0.04s;
3、使用液壓緩沖器時,應提供檢查油位的方法,應由電氣安全開關監控液壓緩沖器的動作,當液壓緩沖器被壓縮時,吊籠不能通過正常操作啟動。
安全限位裝置
★ 施工升降機應安裝上、下極限開關,且靈敏可靠。
設置要求:
1、在行程最上和最下端均應設置一個極限開關,其應能在吊籠與其他機械式停止裝置(如緩沖器)接觸前切斷動力供應,使吊籠停止。
2、極限開關動作后,只有專業人員才能使吊籠恢復運動。
3、極限開關均應由吊籠或其相關部件的運動直接觸發。
★ 施工升降機應安裝上限位開關,且靈敏可靠。
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應設置上行程(限位)開關。
2、上行程(限位)開關應是自動復位型的。
★ 施工升降機應安裝下限位開關,且靈敏可靠。
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應設置下行程(限位)開關。下行程(限位)開關應能使以額定速度運行的吊籠在接觸到下極限開關前自動停止。
2、下行程(限位)開關應是自動復位型的。
★ 極限開關與上限位開關的安全越程應符合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上行程(限位)開關應能使以額定速度運行的吊籠在接觸到上極限開關前自動停止,但不應以觸發上行程(限位)開關作為最高層站??康耐ǔ2僮?。
★ 極限開關與上、下限位開關不應共用一個觸發元件。
設置要求:
1、極限開關與上、下行程(限位)開關不應共用一個觸發元件。
2、極限開關均應由吊籠或其相關部件的運動直接觸發。
★ 吊籠門應安裝機電連鎖裝置,且靈敏可靠。
設置要求:
1、吊籠門應配備機械鎖以保證正常運行時其不會被打開,除非吊籠底板與層站的距離符合規定時。
2、吊籠門應設有電氣安全裝置(開關),所有吊籠門都關閉時,吊籠才可以啟動或保持運行狀態。
★ 吊籠頂窗應安裝電氣安全開關,且靈敏可靠。
設置要求:
1、吊籠上應至少有一扇門或活板門用做緊急出口。這些門應可在吊籠外不借助鑰匙打開,或在吊籠內用特定的鑰匙打開。緊急出口可以是吊籠門、吊籠頂活板門或其他緊急逃離門。
2、緊急出口門的鎖應有電氣安全裝置(開關),當門未鎖緊時,電氣安全裝置(開關)應使升降機停止運行;只有在重新鎖上后,方可恢復升降機的正常工作。
3、吊籠頂活板門應有電氣安全裝置(開關),當活板門未關閉時,電氣安全裝置(開關)應使升降機停止運行。
4、吊籠頂活板門尺寸應至少為0.4m×0.6m,且不應向吊籠內打開。抵達活板門的梯子應始終置于吊籠內。
5、若在吊籠圍壁上設有緊急出口門,其尺寸應至少為0.4m×1.4m,且應和吊籠內打開或是滑動式的,或提供其他通往導軌架或建筑結構物的安全通道。
三 、防護設施
(一)安全通道
施工升降機地面通道上方應搭設安全通道。
(二)地面防護圍欄
★ 施工升降機應設置地面防護圍欄,且符合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地面防護圍欄應圍成一周,高度應不小于2.0m,在其鎖定的位置,用一個剛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圓形平坦表面將3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門的任一面上的任何位置時,門應:
──能承受且無永久變形;
──彈性變形不大于30mm;
──試驗之后工作正常。
當用一個剛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圓形平坦表面,將6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門的任一面的任何位置時,門可不滿足上述要求,但應保持安全。;
2、地面防護圍欄應設有圍欄門。圍欄門應視為層門,符合全高度層門的要求。地面防護圍欄及其關閉的門,其間隙、通孔和開口尺寸應符合規范要求,但其與正常作業時的升降機運動件的距離不小于0.85m(額定速度大于0.7m/s時)或0.5m(額定速度不大于0.7m/s時)除外。
3、所有吊籠和運動的對重都應在地面防護圍欄的包圍內。
4、維護時為能從地面防護圍欄門出入,圍欄門應能從里面打開。
(三)層站平臺
1.在施工升降機與主體結構之間應設置層站平臺,層站平臺及架體應與外腳手架分
開,獨立設置,滿足穩定性要求。
2.層站平臺的尺寸應根據施工升降機技術參數及安裝位置確定。
3.層站平臺及架體的搭設必須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通過設計計算確定,并編制專
項方案。當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50m 及以上或懸挑式腳手架架體高度超過
20m 及以上時,專項方案必須進行專家論證。
4.每層層站平臺盡量與結構面平齊,外側略高內側50mm,兩側應有1.2m 高防護欄
桿和200mm 高踢腳板。平臺板必須采用不小于50mm 厚木腳手板,鋪設嚴密。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沿吊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探頭板的現象。層站平臺架體兩側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
5.層站平臺及架體的搭設嚴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 有關規定執行。
6.吊籠門門邊緣與層站平臺邊緣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50mm。
7.正常作業時,關閉的吊籠門與關閉的層門之間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150mm。
8.施工現場推廣使用樓層聯絡裝置
★ 地面防護圍欄門應安裝聯鎖保護裝置,且靈敏可靠。
設置要求:地面防護圍欄門應配備門鎖裝置,只有在圍欄門處于關閉和鎖緊位置時才能啟動或保持吊籠的運行。
★ 地面出入口應設備防護棚,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
1、地面進料口防護棚應設在進料口上方,寬度必須大于通道口寬度,長度必須符合防墜落半徑要求,寬度應大于吊籠寬度。
2、當建筑物超過2層時,施工升降機地面通道上方應搭設防護棚。當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應設置雙層防護棚。
3、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防護棚頂應采用雙層防護設置。
4、防護棚的材質應堅硬、鋪設材料應有防貫穿能力。
★ 施工升降機停層平臺搭設應符合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
1、停層平臺應為獨立受力體系,不得搭設在施工升降機附墻架的立桿上。
2、停層平臺的腳手板鋪設應嚴密、牢固。
3、裝載和卸載時,吊籠門邊緣與層站邊緣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50mm。
層門
1.每一個層站平臺入口處必須設置層門,層門必須朝層站平臺側開啟,門栓必須設置在靠施工升降機一側。
2.層門開口的凈高度應不小于1.8m,凈寬度與吊籠門出口寬度之差不得大于120mm。
3.層門關閉時,除門下部間隙應不大于35mm 外,任一門與相鄰運動件的間距有關的任何通孔和開口的尺寸及門周圍的間隙或零件間的間隙,應符合《機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觸及危險區的安全距離》GB23821-2009 表4 的規定。
4.有條件的施工現場推廣使用層門與吊籠門連鎖裝置。
5.層門應處于常閉狀態。未經施工升降機司機許可,不得開啟層門。
6.層門制作材料清單如下表1:
表1:層門制作材料清單
★各層站入口處應安裝層門,層門應起作用。
設置要求:
1、每個層站入口處應安裝層門,層門應全寬度遮住開口,層門不應朝升降通道打開。
2、不應利用由吊籠運動所操控的機械性裝置來打開或關閉層門。
★ 層門應符合規范要求,達到定型化。
設置要求:
1、層門應定型化,工具化。
2、全高度層門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層門開口的凈高度應不小于2.0m。在特殊情況下,當建筑物入口的凈高度小于2.0m時,則允許降低層門開口的高度,但任何情況下層門開口的凈高度均為不小于1.8m。(GB26557─2011第5.5.3.8.1條)
②正常作業時,關閉的吊籠門與關閉的層門間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150mm。否則應有措施使其符合要求,或者配備符合要求的層站入口側面防護裝置。側面防護裝置與吊籠或層門之間任何開口的間距應不大于150mm。
③層門關閉時應全寬度遮住升降通道開口。
④門關閉時,除門下部間隙應不大于35mm外,任一門與相鄰運動件的間距有關的任何通孔和開口尺寸及門周圍的間隙或零件間的間隙,應符合GB 23821─2009表4的規定。
⑤在層門鎖定的位置,用一個剛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圓形平坦表面將3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門的任一面上的任何位置時,門應:
───能承受且無永久變形;
───彈性變形不大于30mm;
───試驗之后工作正常。
當用一個剛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圓形平坦表面,將6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門的任一面的位置時,門可不滿足上述要求,但應保持安全。
3、除了地面防護圍欄外,可使用低高度層門,低高度層門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層門高度在在1.1m~1.2m之間。并應至少有防護欄桿、半高的中部橫桿和至少高于地面150mm的護腳板。
②層門上部的外邊緣與正常作業時的升降機運動件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0.75m;如果額定速度不大于0.7m/s,則此安全距離可為0.40m。
③當吊籠邊緣與層站邊緣或吊籠與層門之間的水平距離大于150mm且無其他結構有效防護時,應配備層站入口側面防護裝置。
④低高度層門應配備可核驗其關閉和鎖緊位置的聯鎖裝置。該聯鎖裝置的動作應在吊籠門口處控制。用簡單的方法應不能干擾該聯鎖裝置的動作。
四、附著
1.附墻架應采用配套標準產品,當附墻架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時,應對附墻架另行設計,附墻架的設計應滿足構件剛度、強度、穩定性等要求,制作應滿足設計要求。
2.附墻架附著點處的建筑結構承載力應滿足施工升降機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要求。
3.施工升降機的附墻架應完好無損,固定可靠,其附著距離、附墻架間距及自由端高度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要求。附墻架平面與附著面的法向夾角不應大于 8°。當附著裝置因條件限制不符合《使用說明書》要求時,其計算書、設計圖及制作材料,應由制造廠家確認或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經專家論證。
★ 附墻架采用非配套標準產品時,應進行設計計算。
設置要求:
1、附墻架應采用制造廠的配套標準產品。
2、當附墻架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時,應對附墻架另行設計計算。★ 附墻架與建筑結構之間的連接方式及其角度應符合使用說明書要求。
設置要求:
1、附墻架與建筑物連接方式主要有:附墻架與墻上預埋件連接;用穿墻螺栓固定;預埋螺栓;與鋼結構焊接。
2、附墻架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應符合使用說明書要求。
★ 附墻架間距、最高附著點以上導軌架的自由高度應符合使用說明書要求。
設置要求:
1、沿垂直方向的附墻架間距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2、最高附著點以上導軌架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施工升降機安全告示牌
1、施工升降機額定載重量、額定乘員數標牌應置于吊籠醒目位置。嚴禁在超過額定載重量或額定乘員數的情況下使用施工升降機。
2. 施工升降機安全公示牌應掛設在升降機防護棚處,圖牌尺寸為1.8米X1.2米。
五、鋼絲繩、滑輪與對重
1.鋼絲繩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絲繩的特性應符合《一般用途鋼絲繩》GB/T20118 的要求;
(2)鋼絲繩的保養、磨損、變形、銹蝕和報廢應符合《起重機 鋼絲繩 保養、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GB/T5972 的要求;
(3)懸掛吊籠的鋼絲繩應不小于兩根,且相互獨立。若采用復繞法,應考慮鋼絲繩的根數而不是其下垂的根數。
(4)鋼絲繩末端連接(固定)的強度應應不小于鋼絲繩最小破斷載荷的 80%.如果鋼絲繩的末端固定在升降機的驅動卷簡上,則卷簡上應至少保留兩圈鋼絲繩。
(5)鋼絲繩末端應采用可靠的方法連接或固定,如:
①金屬或樹脂澆鑄的接頭;
②帶套環的編結接頭;
③帶套環的壓制接頭;
④楔形接頭;
⑤鋼絲繩壓扳(可使鋼絲繩在卷筒上有保留圈的鋼絲繩固定裝置)。
不得使用可能損害鋼絲繩的末端連接裝置,如 U 形螺栓鋼絲繩夾。
2.滑輪應符合下列規定:
(1)繩槽應為弧形,槽底半徑 R 應滿足:1.05r≤R≤1.075r,其中 t 為鋼絲繩半徑;深度不少于1.5 倍鋼絲繩直徑;
(2)引導鋼絲繩上行的滑輪應防止異物進入;
(3)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鋼絲繩脫槽;
(4)鋼絲繩與滑輪軸平面法線的夾角(鋼絲繩偏角)不超過 2.5°。
3.對重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吊籠不應用作另一吊籠的對重;
(2)對重的上下兩端應設有合適的滑靴或滾輪導向;
(3)若對重使用填充物,應采取措施防止其竄動。
(4)對重應按GB2893 的規定涂成警告色。
★ 對重鋼絲繩應不少于兩根且相互獨立。
設置要求:懸掛用鋼絲繩應不少于兩根,且相互獨立。若采用復繞法,應考慮鋼絲繩的根數而不是其下垂的根數。應設置自動平衡懸掛鋼絲繩張力的裝置。任何彈簧都應在壓縮的狀態下工作。
★ 鋼絲繩不應存有磨損、變形、銹蝕等缺陷。
設置要求:
1、鋼絲繩的安裝、維護、保養、檢驗及報廢應符合GB/T5972的有關規定。
2、鋼絲繩的可見斷絲數達到或超過GB/T 5972-2009中表1和表2的斷絲控制標準時應報廢。
3、如果整支繩股發生斷裂,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4、如果由于外部磨損使鋼絲繩的實際直徑比其公稱直徑減少7%或更多時,即使無可見斷絲,鋼絲繩也應報廢。
5、有波浪形的鋼絲繩,如繞過滑輪或卷筒的鋼絲繩在任何載荷狀態下不彎曲的直線部分滿足d1(公稱直徑)>4d/3(d為變形后的相對包絡直徑)或繞過滑輪或卷筒的鋼絲繩彎曲部分滿足d1>1.1d,則鋼絲繩均予以報廢。
6、有籠狀畸變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7、有繩芯或繩股擠出(隆起)或扭曲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8、有扭結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9、鋼絲繩的檢驗、報廢應符合《起重機 鋼絲繩 保養、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GB/T5972的規定。
★ 鋼絲繩的規格、固定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
1、鋼絲繩直徑應不小于8mm。
2、鋼絲繩末端連接(固定)的強度應不小于鋼絲繩最小破斷載荷的 80%。如果鋼絲繩的末端固定在升降機的驅動卷筒上,則卷筒上應至少保留兩圈鋼絲繩。鋼絲繩末端應采用可靠的方法連接或固定(見上圖 ),如:
──金屬或樹脂澆鑄的接頭;
──帶套環的編結接頭;
──帶套環的壓制接頭;
──鍥形接頭;
──鋼絲繩壓板(可使鋼絲繩在卷筒上有保留圈的鋼絲繩固定裝置)。
不得使用可能損壞鋼絲繩的末端連接裝置,如 U 形螺栓鋼絲繩夾。
★ 滑輪必須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
設置要求:
滑輪上的鋼絲繩防脫裝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引導鋼絲繩上行的滑輪應防止異物進入;
───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鋼絲繩脫槽。
★ 對重的重量、固定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
1、若對重使用填充物,應采取措施防止其竄動。
2、應標明所需對重的總質量,每個單獨填充物上應標明其自重。
★ 對重應安裝防脫軌保護裝置。
設置要求:
1、對重的上、下兩端應設有合適的滑靴或滾輪導向。
2、對重應具有有效的裝置使對重在導靴或滾輪失效時仍能保持在導軌上。
六、安裝、拆卸與驗收
★ 安裝、拆卸單位應有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單位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單位應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施工作業活動。
★ 在安裝、拆卸施工升降機之前應編制專項方案并經審核、審批。
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安裝作業前,安裝單位應編制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準后,報送施工總承包單位或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審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2、應根據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作業場地及周邊環境的實際情況、施工升降機使用要求等編制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方案。
3、當安裝、拆卸過程中專項施工方案發生變更時,應按程序重新對方案進行審批,未經審批不得繼續進行安裝、拆卸作業。
★ 施工升降機應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應經責任人簽字。
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安裝調試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合格后,應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
2、施工升降機經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應組織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和監理單位等進行驗收。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驗收表格應由相關責任人簽字。
★ 安裝、拆卸人員及司機應持證上崗。
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工、電工等作業人員應具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2、施工升降機司機應持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不得無證操作。
★ 施工升降機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例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設置要求:
1、在每天開工前和每次換班前,施工升降機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及規范的要求對施工升降機進行檢查,對檢查結果應進行記錄,發現問題應向使用單位報告。
2、在使用期間,使用單位應每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按規范要求對施工升降機進行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 實行多班作業應按規定填寫交接班記錄。
設置要求:實行多班作業的施工升降機,應執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機應按規范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表。接班司機應進行班前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開機作業。
七、導軌架
★ 導軌架垂直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安裝垂直度偏差 導軌架架設高度,h/m H≤70 70<h<100< td=""></h<100<> 100<h<150< td=""></h<150<> 150<h≤200< td=""></h≤200<> H>200 垂直度偏差/mm ≤(1/1000)h ≤70 ≤90 ≤110 ≤130 對鋼絲繩式施工升降機,導軌架垂直度偏差應不大于(1.5/1000)h。 設置要求:施工升降機導軌架安裝垂直度偏差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和規范的要求,具體見上表規定。
★ 標準節質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標準節質量要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施工升降機安裝前應對各零部件進行檢查,對有嚴重磨損、變形的標準節及其他零部件進行更換。
★ 對重導軌要符合規范要求。設置要求:導軌應是剛性的,不應使用柔性元件,如鋼絲繩或鏈條。
★ 標準節連接螺栓使用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連接件和連接件之間的防松防脫件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不得使用其他物件代替,對有預緊力要求的連接螺栓,應使用扭力扳手或專用工具,按規定的擰緊次序將螺栓準確地緊固到規定的扭矩值。安裝標準節連接螺栓時,宜螺桿在下,螺母在上。
八、基礎
★ 施工升降機基礎制作、驗收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型號舉例 吊籠規格 L A B SC200/200TD 3200x1500 Ⅰ型:2900~3600
Ⅱ型:2900~3600
Ⅴ型:1800~2500
4400 3800 技術要求
1、基礎承受的載荷能力應大于 P:P=(吊籠 重+外籠重+導軌架總重+ 對重重+載重)x0.02(kN)。
2、混凝土基礎板下地面的承受力應大于 0.15Mpa 。
3、雙層鋼筋網:鋼筋直徑 12mm,間距 200mm。
4、L 距離根據所選的附墻架型號而定 。
5、基礎座或基礎預埋件應全部埋入混凝土基礎板內。
6、基礎周圍需考慮排水措施。(通過排水溝排去基礎上面的積水)。
7、驗收:混凝土強度等級 C30、強度檢測報告。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地基、基礎應滿足使用說明書要求。施工升降機安裝前應按規范要求對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后方能安裝。
2、安裝作業前,安裝單位應根據施工升降機基礎驗收表、隱蔽工程驗收單和混凝土強度報告等相關資料,確認所安裝的施工升降機和輔助起重設備的基礎、地基承載力、預埋件、基礎排水措施等符合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
★ 基礎設置在地下室頂板或樓面結構上時,應對其支承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
設置要求:
對于基礎設置在地下室頂板、樓面或其他下部懸空結構上的施工升降機,應對基礎支撐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
★ 基礎應設置排水設施。
設置要求:
施工升降機基礎應設置排水措施,保證排水通暢。
九、電氣安全
★ 施工升降機與架空線路之間的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否則應采取防護措施。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電路電壓(kV) <1 1~10 35~110 220 330~550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5 設置要求:
1、施工升降機最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應保持最小安全距離。
2、當施工升降機最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距離不能滿足上表中的規定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 防護措施應符合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施工升降機最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的距離不能滿足最小安全距離的規定時,所采取的防護措施應符合規范要求。
★ 施工升降機應設置有電纜導向架且符合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
1、升降機的所有電纜和配線的布位和安裝,應能防護機械損傷。
2、電纜導向架設置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 施工升降機在防雷保護范圍以外時應設置避雷裝置。
設置要求:
1、當施工升降機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的防雷裝置接閃器的保護范圍以外時,應按規定安裝防雷裝置。
2、施工升降機金屬結構和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均應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 4Ω。
★ 避雷裝置要符合規范要求。
設置要求: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臺機械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電阻值的要求。
十、通信裝置
★ 施工升降機應在每樓層設置聯絡裝置
設置要求:施工升降機應在各層站處設置樓層聯絡裝置。
★ 樓層聯絡裝置信號應清晰。
設置要求: 各層站處聯絡裝置與操作司機之間的聯系應通暢、清晰。